答辩期后可不可以提管辖异议
答辩期后是不可以提管辖权异议的,被告如果在答辩期内没有提管辖权异议的,视为接受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答辩期后可不可以提管辖异议”问题进行的解答,答辩期后是不可以提管辖权异议的,被告如果在答辩期内没有提管辖权异议的,视为接受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所以原告也可以提出异议。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