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以上历史旧城,涉及54平方公里,规划纲要公示征询社会意见
广州旧城改造,哪里该拆哪里该建?1月25日,广州市规划局正式公示了《广州市旧城改造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纲要),将改造内容和盘托出,向社会各界征询意见。
纲要将旧城改造的范围限定在海珠、荔湾、越秀三个区共54平方公里范围内,将其划为一般旧城区、风貌协调区、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区等四类区域,一般旧城区允许提高开发强度,而文化和文物区将严格予以保护。
预计整个旧城改造涉及到60万人的动迁,需要近千亿改造资金。
范围
超30年旧城涉及54km2
根据纲要,所谓旧城,指建成时间超过30年的历史旧城,具体范围包括环市路-恒福路-永福路以南、广州大道以西、昌岗路-新港路以北、白鹅潭珠江水道(鹤洞大桥)-同德涌以东的地区,面积约54平方公里,包含越秀、荔湾、海珠三个行政区域的合围地段。
纲要将这些地区划分为4个保护控制分区——一般旧城区、风貌协调区、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区,分别制定改造策略和标准。
资金
全市统筹吸引市场资本
在过去的旧城改造中,一个突出的矛盾是以各个街道或区为单位进行,将改造地块划分得过细,这将导致一些财力较弱的区域没钱改或者为了融资而大建高楼影响城市风貌。为了平衡各区域改造任务和改造资金不平衡的局面,纲要提出本次改造将采取全市统筹的模式,将改造资金和改造任务在市一层面进行分配和协调。
为了拓宽改造资金来源,纲要也提出利用市场机制多元化筹措资金,吸引市场资本的参与,提高旧城更新改造的效率,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改造将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整治、旧城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将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筹措和平衡。
除了改造任务和资金全市统筹之外,纲要也分别为海珠、荔湾、越秀三区制定了改造策略。
拆迁
1000万m2涉及60万人
考虑旧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支撑能力、历史风貌保护的要求和政府更新改造财务上的可承担能力等因素,纲要确定旧城更新改造后的人口规模与现有总量持平,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200万人左右。
拆迁方面,旧城现状总建筑面积约9013万平方米左右,平均毛容积率为1.67,目前测算拟拆除建筑1050万平方米,约占现有建筑面积的九分之一,涉及人口约60万,改造资金近千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