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持有、使用假币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对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仍然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持有、使用假币罪是选择的一罪。所谓选择的一罪,是指“刑法条文上规定了若干独立的犯罪构成,既可以由一个犯罪构成成立一罪,也可由二个或二个以上的犯罪构成成立一罪”的情况。具体到本罪而言,就是说持有、使用都是独立的犯罪构成,均可成立一罪,但也可以由两者成立一罪。即本罪可以分解为三个罪名:持有假币罪、使用假币罪和持有、使用假币罪。
从《刑法》的相关规定来看,本罪的主要特征是:
1、犯罪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对象是伪造的货币,包括人民币和外币,但不包括变造的货币。
2.、犯罪客观方面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涉案人具有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关于持有、使用假币达到何种金额为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即总面额达到四千元,就可能构成本罪。
3、犯罪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出自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在这里,行为人对自己所持有或使用的假币是否明知,成为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因此,只要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无论其出于何种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
二、持有、使用假币罪会怎么判
对于已经涉案伪造、使用假币罪的当事人及其亲友而言,最为关心的还是持有、使用假币罪会怎么判,下面我们再来看看《刑法》中对于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刑期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通过对上述法律规定的了解,我们对持有、使用假币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持有、使用假币罪会怎么判有了一定的初步了解。在现实案例中,持有、使用假币罪往往和伪造货币罪、运输假币罪、出售假币罪得罪名发生牵连,涉案人是一罪还是多罪,是此罪还是彼罪,往往需要专业的视角才能区分清楚。且持有、使用假币罪中涉案人对持有、使用的假币是否明知,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才能进行有说服力的论证,因此对于涉案人,笔者的建议是最好委托专业律师为自己辩护,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