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获得损害赔偿金能再要违约金吗
不能,如果是先获得违约金但是只靠违约金无法弥补实际的损害结果的,可以请求更多的违约金,而不是其他的损害赔偿金。
根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金有没有上限
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在签订合同之后对方存在违约情况的,可以让对方承担违约金,这个违约金如果过少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给予适当的增加,而且这个违约责任里面可以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但是不可以拿了损害赔偿金还要支付违约金。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回答,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做相关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