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是有很多审理程序的,刑事案件又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类,而法院可依据案件的情况,选择普遍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用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审理的期限是不一样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应该在受理案件20日内进行宣判,如果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20日基础上延长至一个半月。
适合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
1、案件的事实清楚、案件的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有犯罪行为的,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的;
3、法院采取简易程序后,被告人对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通过上文的分析,法院通过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作出宣判的期限是比较短的,简易程序一般可以由一名审判人员进行审理,也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