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找律师一般是怎么收费的
律师一般按照案例的类型来进行收费。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以下案件类型来进行收费:
1、案件是民事诉讼案件的,必须按照政府指导价来进行收费;
2、案件是行政诉讼案件的,必须按照政府指导价来进行收费;
3、案件是国家赔偿案件的,必须按照政府指导价来进行收费;
4、律师是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应当执行政府指导价;必须按照政府指导价来进行收费;
5、律师是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的,应当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费用;
6、其他的案件类型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市场调节价的收取标准
当事人的案件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费用的收取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其中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综上所述,当事人因为案件需要找律师的,费用一般是按照案件的类型来确定的,需要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费用,其他的案件是可以按照市场价格来收费费用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按照市场的行情来收取费用,不可以无故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