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有院落的房屋,院落就不该有补偿吗
在对带有院落的房屋进行补偿的时候,应该在评估时根据房屋所有人对院落的使用情况,对院落作出合理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有宅基地证没规划许可证,这样建起来的房屋,拆迁时有补偿吗
有宅基地证没规划许可证,这样建起来的房屋,拆迁时是否有补偿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根据以上法条我们可以知道被征收人依法房屋院落和空地的补偿,应当按照正常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被拆迁人有权依法主张自己的受偿权利。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再次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