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在保证按月按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基础上,提前偿还全部贷款的行为。
贷款偿还三个月后方可办理提前还款。经公积金中心同意,借款人可申请提前全部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时可选择现金还款方式、住房公积金转账还款方式、现金还款和住房公积金转账还款组合方式。
设定依据
《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
2、现金(公积金转账的还需公积金联名卡、密码等公积金提取材料)。
3、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1、还款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还款申请表》),并携带相关材料到贷款经办办事处办理还款手续。
2、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后,还款人持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还款通知书》、《委托收款凭证》(公积金中心入账联、银行入账联)至营业大厅内指定银行窗口办理交款。
3、贷款结清后,领取抵押注销手续。
办理地点
贷款经办办事处。
办理时限
借款人、抵押人均需到场,手续齐全情况下,当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