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车追尾小车人在监护室如何处理
大车追尾小车人在监护室时,由于情况危急,如果肇事司机参加交强险的,抢救费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超过部分或者肇事司机未参加交强险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最后可以向责任人追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如果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的,由过错方赔偿,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事故的,对方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对方有过错的,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大车追尾小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在监护室的,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抢救费,如果没有交强险或者超过保险赔付限额的,可以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而后向责任人追偿。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