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除了婚前财产公证,还有什么方式可以既不伤情面,又维护了自己的婚前财产呢?
不伤和气,三种手段处置婚前财产
29岁的陈倩文(化名)在深圳一家外资企业工作,月税后收入8000元,父母也是退休干部,有着丰厚的退休金。陈倩文与男友相处四年,今年两人开始谈婚论嫁了。但是,本应该做一个快乐的待嫁新娘的陈倩文此时却陷入了难以启齿的苦恼之中。
原来,陈倩文是独生女,陈的父母为了让婚后女儿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悄悄地给了她一笔20万元的嫁妆;而陈倩文这几年在外企工作,也有一笔13万元的存款。经常读报看新闻的陈倩文看到一些关于离婚财产纠纷的报道,心里难免有顾虑。陈倩文想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维护自己的婚前财产,但是她知道,出身于贫寒而传统的潮汕人家的男友是绝对不会接受这种过于直白的划分双方财产的方式。
像类似于陈倩文这样的情况,为了弄明白婚前财产的相关知识,最好是请教一位专打婚前官司的律师。其实婚前自己具有一大笔自产的女性,对婚前及婚姻财产进行预先管理和安排是在感性基础上一种理性对待婚姻的态度,可以避免因财产纠纷影响婚姻质量。许多人考虑:除了婚前财产公证,是否还有其他的办法维护自己的婚前财产,又维护了双方的感情。
在国外,对婚前财产进行安排主要通过三大手段:个人信托、人寿保险、投资股权或投资房地产等。除了婚前财产公证能把婚前财产分清楚外,个人信托和保险也都能确保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但由于个人信托在我国尚无发展,因此后几种是对婚前财产进行安排的较好手段。
手段一:购买保险
像陈倩文类似的情况,可以通过购买保障型保险为不可预知的意外和疾病做些准备。购买基金型保险产品可以在获得自身基本保障的同时为未来的婚姻生活预留出可自由支配的财务空间。许多夫妻在为各自父母、亲戚的花费问题上意见不一,擅自动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必然使这类矛盾更加恶化,而婚前用自己的财产购买一些保险则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另外可以选择性购买一些分红型寿险,投保人可以根据人生不同阶段的保障需求和财力状况,调整保额、保费及缴费期,并且可以方便的从投资账户中提取资金,达到保障和投资的双重功能。在保险合同或者信托产品购买合同上,均会出现受益人这一栏。
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如果留下空白,即认为受益人为购买者本人。保险法对未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险金的性质认定为是被保险人的遗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等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有财产。法律专家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如果是在婚前订立的这份购买合同,即被视作个人财产。一旦发生变故,则将作为遗产而非共同财产进行处置。所以如果是在婚前购买合同类理财产品,在填下受益人这栏时,一定要仔细思量:明确受益者究竟是谁,免去可能出现的麻烦。
值得注意的是,婚前购买保险要看你的缴费形式,若为一次性付清保费,那么为个人财产。若保费在婚后也有续交,那么婚姻期间的保费为共同双方财产。进来看看《再省也不要傻到为省房租而婚前同居》吧
手段二:购买房产
父母为了自己的子女结婚后购房出资,应该认定为对小辈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须在赠与时作出且有证据证明,最好办理公证。陈倩文可以用13万元存款以自己名义按揭购买一处较小的房产,也可由父母赞助全款购买,将来可做投资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