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对象女的翻脸了告强奸罪能成吗
如果对方是自愿的就不构成。
强奸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以明知妇女是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精神病人或有严重痴呆的人而与之性交的人,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和被害妇女是否表示“同意”或“反抗”,都应视为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妇女在精神病没有发作期间同意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不构成强奸罪;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是青春型精神病患者,在妇女的勾引下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患有较轻微的痴呆症,在女方自愿或者在女方主动要求下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不宜以犯罪论处。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如果在处对象的时候,是自愿发生的关系,这个时候是不属于强奸罪的,如果存在强迫行为就可能会构成强奸罪,所以是否能够构成强奸罪,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