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工是否有居住权
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脸设立的用益物权,如果企业为员工设立了居住权的,员工对公司房屋享有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房屋居住权的取得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员工对企业房屋是否享有居住权,要看企业是否为员工设立居住权,如果设立了居住权的,在居住权期限内员工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