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不合理怎么办
1、如果发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理的情况,可以要求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
(1)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针对用人单位多次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签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3)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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