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劳动争议处理依据吗
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据此,企业的规章制度在解决劳动纠纷中适用必须具备合法的条件和制定程序。
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出草案;(二)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修改;(三)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四)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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