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付款
顾名思义,一次性付款是买方一次性向开发商支付所有放款的付款方式。一般如果购房者一次性付款,卖方可能会给予买方一定的价格优惠,这类购买方式适合资金充足,购房、生活无压力的人使用。
按揭贷款
“按揭”的通俗意义是指用预购的商品房进行贷款抵押。它是指按揭人将预购的物业产权转让于按揭受益人(银行)作为还款保证,还款后,按揭受益人将物业的产权转让给按揭人。具体地说,就是指购房者以所预购的二手房作为抵押品而从银行获得贷款,购房者按照按揭契约中规定的归还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给银行,而银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贷款人违约,银行有权收走房屋。它比较适合工作暂时不稳定,前期资金不足的购房者选择。
住房商业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抵押贷款是商业性贷款中的一种贷款方式)。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是我国公民因购买商品房而向银行申请的一种贷款,有关银行规定,凡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即可申请贷款品种:一是参加住房储蓄的居民;二是卖方和贷款银行有约定,由房地产担保企业为居民购房贷款向银行提供提保。
公积金贷款
能够连续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其贷款的条件是: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30%;贷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的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二手房买卖合同、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某银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银行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宅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若是对资金需求量比较大,可以选择组合贷款的方式进行付款,但是组合贷款的选取需要提前做好预算,选择适合自己还贷能里的组合贷款方式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