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责任理解有误
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创业者有时容易将股东责任和公司责任混为一谈,这样的理解会带来两个误区。
第一,将公司的债务与股东的债务划等号,将公司债务与股东责任混淆。有限责任公司指的是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股东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出资不实、抽逃注册资本、将公司资产转为个人资产等情况,会导致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将公司资产与股东的资产划等号,将公司的权益与股东的权益混淆。这种误解会导致公私不分,将公司账户资金和个人账户资金混淆,可能会带来股东挪用公司资本等情况,可能带来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二、法律许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缴纳出资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的成立,法律均许可股东分期出资。股东只要按照法律要求完成注册资本的缴纳,算是完成股东出资责任。其次,一旦企业对外发生了债务,则债权人首先是向企业主张权利,以企业的财产对外清偿债务,债权人不能向股东主张权利。
创业者们需要明确认识有限责任制中股东的权益与责任,正确认识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从而完成公司注册和业务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