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合伙人股权分配的常见问题如下:
1、合伙人互补
创业的合伙人往往是价值观一致而且对创业事业方向彼此认同的伙伴,创业伙伴之间通常能够在理念、性格、能力和资源等方面形成互补。团队和管理,产品和技术,业务和运营这三个角色正体现了这一点,擅长凝聚团队或融资的创始人可能需要技术合伙人,也有可能因技术并非壁垒而需要细分领域的业务和运营合伙人。
2、兼职合伙人
通常情况下,我们建议:创业者尽量不要将兼职的创业伙伴作为合伙人对待,并给予股权,因为兼职创业所承担的风险与全职(allin)是不一样的,同时存在着精力和时间投入没有保障以及考核不便等问题。所以,如果现实情况是必须接纳兼职合伙人,也应当考虑股权比因其兼职的缘故而打一个折扣。
3、联合创始人
此外,有些创始人容易混淆合伙人与骨干员工。大多数合伙创业的企业拥有一至两名联合创始人,如果一个创业公司号称除了领头的创始人还需要四名甚至更多联合创始人,很有可能是公司CEO没有勇敢地面对现实,而是基于面子或初创企业的劣势等考虑因素,给了早期核心员工一个联合创始人称号而已。谁会真的认为公司的成败取决于五位以上的创业合伙人呢?这一点也可以很容易从国内外创业领域的主流成功案例中总结出来。
4、投资人与合伙人
还有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是区分投资人与合伙人。现实中,我们发现有些投资人可能会以提供创始人需要的各种资源或支持为名,要求按照合伙人的待遇取得公司股权。我们通常的答复很简单,这些“合伙人”会像你一样全身心地扑到创业中来,并承担创业失败的风险吗?即使是提供了资金、人力和业务等战略支持的合作方(例如内部孵化项目),创始人也要注意限制让出的股权比例,因为创业成功往往需要留出股权给自己未来的真正合伙人,更遑论后续融资还会稀释创始人的股权。如果创始人的股比在早期阶段都被严重挤压,后期的投资人会怀疑创始人是否有足够的股权驱动力对创业事业全力以赴。
5、鸡生蛋还是蛋生鸡?
最后,创业伙伴到底是按照各自出资确定股比,还是反过来确定股比后再定各自出资?我们的建议是后者。鉴于创业企业估值上升具有巨大空间,以出资一个因素来决定股比,则很容易在后期出现股权分配比例不公平合理的情况。因为,从长期来看,股权比例应当与各创始人的贡献或价值保持一致。尽管从法律上来讲,对公司的出资决定股权比例,但我们还是建议先确定比例,然后按照比例认缴出资,如果创始人支付能力有限,公司可以将注册资本定的低一些(如公司一到两年的预算支出),在需要的时候,再按比例增加注册资本或融资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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