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判刑最低标准是什么
最低的就是管制和拘役的,只有几个月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限。
《刑法》
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所有的刑事处罚的案件中,最低的就是管制和拘役的,因为这个只是几个月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限而已,相比较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这些已经是非常轻的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