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现高空坠物能立案么?
可以立案的,如果故意从高空抛物,危及公共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造成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结果加重犯;但如果只是针对特定对象进行抛物,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二、高空坠物责任险范围有什么?
高空坠物险顾名思义,就是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果业主投保了该险,那么就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反之,就需要自己承担 经济损失。在这里要提醒各位的是,如果业主本人、亲属以及常驻人口等,被高处掉下来的东西砸到,则不属于该险的赔偿范围。
高空坠物危害严重,此前经媒体多次报道并有专家用实验证明:人的骨可以承受的极限是200公斤到500公斤,从中高楼层扔一个鸡蛋下来,虽然理论上没有达到骨骨折的极限,但是砸在头上,也可能导致脑震荡或者内出血死亡。如果换做是同等质量的石头或其他坚硬的物品,所造成的伤害要高1.5到3倍。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规定,因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
高空坠物就是从高处掉下来的物品,对路人造成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行为,如果业主在之前购买了高空坠物的保险,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如果是业主本人或其亲属,被高空中掉落下来的物品砸到,不属于高空坠物保险的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