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出售,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转让行为。本罪特指出售出入境必备的护照、签证,出售其他证件不构成本罪。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境证件的管理制度和公安边防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出售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主要有:
1、行为人出售了自己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护照、签证;
2、行为人出售了自己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护照、签证;
3、行为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出售护照、签证。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构成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以营利为目的的出售护照、签证,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刑法规定:
一、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