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办法,跨年度施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终结算。上半月(或上、中旬)分别按当月施工计划工作量价值的1/2或1/3,由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月末结算时,再在“应付工程款”中扣减已经预付的部分。
(2)分段结算。在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可以实行按形象进度分段结算的办法。具体做法为:将一个单位的工程按照形象进度划分为几个阶段(部位),按完成段落分次预支工程价款。
(3)分次(分月)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为了简化预支和结算手续,对施工期限在一年以内,或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小型项目,可以实行分次分月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办法。按照工程价款结算规定,预支工程价款时,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作业计划所列工程进度,编制“工程价款预支账单”经建设单位审查签证后,送建设银行办理预支手续。预支的工程款,应在月终或竣工结算时抵充应付的工程款;结算工程价款时,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施工图预算所列工程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已完成工程的价值,编制“工程价款结算账单”,连同已完工程月报(竣工验收或分段验收报告)送建设单位审查签证后,交建设银行办理已完工程价款的结算。
无论采取那种结算办法,竣工后都应办理竣工结算。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期限,现行结算办法规定,在工程竣工结算前,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拨付的备料款和工程款累计,一般不得超过承包合同工程价款的95%,结算双方可以在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尾款的比例,并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订明,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行结清;如果施工单位已向建设单位出具履约保函或有其他保证的,也可以不留工程尾款。
二、预付备料款拨付与扣回的结算
(1)预付备料款。预付备料款是为了由承包单位自行采购建筑材料,发包单位可以在双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按年度工作量的一定比例向承包单位预付备料资金。根据国家规定,建设单位可以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按年度工作量一定比例向施工单位预付备料资金,备料款的预付额度一般不超过当年工作量的30%,大量采购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预付备料款额度在安装工程中不得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的10%,安装材料用量比较大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预付备料款的具体额度,由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建设银行根据不同性质的工程和工期长短,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分类确定。
预付备料款的拨付不得超过规定的额度。凡是实行全包料的建设单位在工程承(发)包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内,将预付备料款一次全部拨给施工单位;凡是实行半包料或包部分材料的,应按施工单位的包料比重,相应地减少预付备料款的数额;包工不包料的,则不应拨付备料款。对跨年度的工程,应按下年度出包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量和规定的预付备料款额度,重新计算应预付的备料款数额,并进行调整。
预付材料款数额=出包工程年度建筑安装工作量×预付备料款额度
(2)预付备料款的起扣时间(亦称起扣点)。随着施工生产的不断进行,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结构件的储备量将逐渐减少。因此,当工程进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建设单位就应以抵充工程价款的方式,陆续扣回预付的备料款,到工程竣工时全部扣清。预付备料款开始扣回的时间就是预付备料款的起扣时间(即起扣点),原则上应以未完工程所需材料价值刚好等于预付备料款数额时,就可以开始扣回。
因为未完工程材料费需要量=未完工程价值×材料费比重=预付备料款,所以未完工程价值=预付备料款/材料费比重,当公式成立时,建设单位就开始扣回预付备料款。起扣点为便于计算,一般用已完工价值表示。
起扣点(预付备料款起扣时已完工价值)=年度出包工程总值-未完工程价值=年度出包工程总值-预付备料款/材料费比重
在预付备料款起扣点之后,建设单位在每次支付工程价款时,应按材料费所占的比重陆续扣回相应的预付备料款,到工程竣工时全部扣清。
【例1】某建设项目当年出包工程总值为100万元,材料费比重为60%,预付备料款额度为24%,则预付备料款=出包工程年度建筑安装工作量×预付备料款额度=1000000×24%=240000元。
起扣时已完工程价值(起扣点)=年度出包工程总值-预付备料款/材料费比重=1000000-240000/60%=600000(元)
即当已完工工程价值达600000元,就可开始扣回备料款了。
在预付备料款的扣回过程中,又可分为两种情形:第一次应扣回的预付备料款与以后各次应扣回的预付备料款。
第一次应扣预付备料款=(累计已完工程价值-开始扣回预付备料款时的已完工工程价值)×材料费比重
以后各次应扣预付备料款=每次已完工程价值×材料费比重
【例2】接上例,到当年7月份为止,累计已完工程价值已达601000元,8月份完成工程价值为30000元,则7月份应扣回的备料款数额=(601000-600000)×60%=600(元)
8月份应扣回的备料款数额=30000×60%=18000(元)
三、出包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核算方法
出包建设单位为了反映和监督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额的实际支出情况和有关工程价款及预付备料款的结算情况,应设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预付备料款”、“应付工程款”、“预付工程款”等会计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核算和反映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情况,明细科目有“建筑工程投资”和“安装工程投资”。“预付备料款”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预付的备料款以及拨给施工单位抵作预付备料款的各种材料。“应付工程款”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与工程承包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情况及应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的落实情况。“预付工程款”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施工单位预付的工程进度款。
【例3】某建设单位月初预付施工单位工程款20000元,月末接到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上列本月已完工程价款50000元,经计算,除扣回预付工程款外,还应扣回预付备料款5000元,预付工程款和应付工程款均用银行存款付讫。
预付工程款:
借:预付工程款2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
预付备料款:
借:预付备料款5000
贷:银行存款5000
结算应付工程款: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0000
贷:应付工程款50000
抵扣与支付款项:
借:应付工程款50000
贷:预付工程款20000
预付备料款5000
银行存款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