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代位继承的手续
1、如果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
2、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3、上述无论哪种情况,如果代位继承人系未成年人,则还必须由继承人的监护人出示监护人证明(派出所出具),不同地区的提供经过公证的监护人证明方可由监护人行使继承权。
以上是代位继承的办理手续的内容,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人均分得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代位继承在什么情况下发生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继承人的旁系血亲或长辈血亲均无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受辈分限制。
代位继承的特殊性决定了它的程序的特殊性,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进行代位继承,带无继承人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继承的。当然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也可以考虑下继承人的自身财产状况进行协调。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进行法律咨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