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继承的概念和条件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一项法律制度。在代位继承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晚辈直系血亲为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是代表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这一规定,适用代位继承需满足以下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和法定事由;
(2)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且代位继承不受辈数的限制;
(4)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有法定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的事由丧失了继承权,则其晚辈直系血亲也丧失了代位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人的顺序
代位继承人可能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于女,也可能是**子女、曾外孙子女,甚至可能是玄孙子女、玄外孙子女等。总之,代位继承不受辈分数的限制,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辈分不同的,由辈分高的血亲代位继承。《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就代位继承的辈分问题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外**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代位继承人代已经死去的人的身份,与其他继承人划分继承份额。
代位继承人,一般是死去的继承人的直系亲属,包括子女、养子女等,所有代位继承人是平等的,没有顺序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