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从轻处罚情节,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从轻处罚的基础也是被告人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应当适用的法定刑的确定同从重处罚。如犯,数额较大的应在3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的幅度内从轻处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在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轻处罚;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从轻处罚的限度则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从轻处罚既可以是在多个刑种中判处较轻的刑种,也可以是在有期限的幅度之内判处较短的刑期。
3、从轻处罚的最低限度是被告人应当适用的法定刑的最低刑,即可以对其判处法定最低刑,但不能在最低法定刑之下判处刑罚,否则,就是减轻处罚而非从轻处罚。
3、从轻处罚是指要比没有该从轻处罚情节判处适当轻一些的刑罚,因此,不能把从轻处罚一律判处法定最低刑,也不能认为只有在法定刑的“中间线”之下判刑才是从轻处罚。
4、我国刑法规定的从轻处罚情节,既有“应当”性的,也有“可以”性的,前者意味着必须从轻处罚,后者是否从轻处罚往往由审判人员根据案情而定。
5、刑法中的从轻处罚情节一般同时又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到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也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