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自首能免于刑事吗
不能。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1、以“从轻、减轻处罚”及“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方法规定的情节的,先在基准刑格次内根据法定情节的具体情况优先考虑从轻,其中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按该格次幅度的1/4—1/3考虑,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按该格次幅度的1/3—2/3考虑,本格次无从轻余地的降至下一格次,因降格次而越过刑格下限的即为减轻处罚,无刑可减的则免除处罚;
2、以“减轻处罚”及“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方法规定的情节的,应优先考虑减轻处罚,其中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减至下一格次的中罪格次,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减至下一格次的轻罪格次,无刑可减的则免除处罚;
3、以“免除处罚”的方法规定的情节的,排除其他情节对量刑的影响而直接予以免除处罚;
4、对具有多个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可按照上述规定连续从宽直至免除处罚;
5、对于既有法定从宽又有从重情节的,按先宽后严的顺序予以确定,其中从重的幅度应掌握在本格次幅度的1/5—1/4;
6、酌定情节包括表明犯罪的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大小的各种非法定情节,此情节及其对量刑的影响由法官根据社会一般价值标准予以自由评价。一般情况下,酌轻、酌重情节参照法定量刑情节对量刑影响幅度的50%—70%掌握。超越法定量刑情节对量刑影响的幅度的,应当明示理由;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从犯自首是否能免于刑事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基准刑格次的确定、法定酌定情节对量刑的影响实际上已包含了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的适用。对于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未成年罪犯应优先考虑适用缓刑,不适用缓刑的应明示理由。更多问题,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