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明市工商局依法对史某和黄某串通投标行为作出责令改正、罚款31万元的行政处罚。
2月27日,三明市工商局接到举报,称福建省华兴拍卖行三明分行在近日举行的厦工集团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淘汰、报废设备拍卖会上,有人串通投标获取标的。接报后,三明市工商局立即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厦工集团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因整体异地搬迁,部分设备由于使用时间长或精度差,需淘汰、报废。今年2月1日,公司委托福建华兴拍卖行三明分行拍卖这批设备,总参考价为267万元,起拍价为270万元,保护价为297万元。
当事人史某、黄某得知后,共同报名并出资40万元作为保证金参加了竞卖,双方商议由黄某出面,对其他最具实力的两个外地竞买人,采取事前先打招呼并承诺给予好处费的形式进行串标,以保证自己能够以理想的价格拿下该批设备。
拍卖会举行当天,虽经7轮报价,但史某和黄某还是以310万元的低价如愿拍得标的,事后,史某和黄某共支付4.5万元给事前打好招呼的两个外地竞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