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王小姐:最近租了三年的店。该店尚未开业,发现在租赁合同上签订的出租人不是该房产的产权人,据说是业主的亲属,委托代理。我心里很不安,想解除合同,但对方不同意。我能以他是非产权人为由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吗?
衡阳律师网www.www.fenxiangshe.cn小编答:
在这种情况下,最重要的是要弄清楚这个与你签订店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与业主有什么关系?
1.如果有业主的委托书,授权内容具体明确,他有权作为业主的代理与您签订租赁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你不能单方面如果真的不想租,只能和对方协商终止,签订书面终止协议。
2.如果没有授权委托书,他就没有代理权。《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为人承担责任。”
因此,您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敦促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认可,否则视为拒绝。在合同被认可之前,你有权作为一个善意的对手撤销合同。但撤销应通过通知进行。换句话说,如果你真的不想履行租约,你可以通知对方取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