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行使留置权时应注意什么?
承运人行使留置权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承运人可以自行留置货物,不必通过法定程序留置货物。
本条所指的相应货物留置货物有两层含义:a.对于可分割的货物,承运人留置的货物应当合理、适当,其价值应当包括未支付的运费、储存费和其他运输费用,以及诉讼可能产生的费用,不得留置过多的货物。当然,如果承运人根本不收取任何费用,他也可以对所有货物行使留置权。b.对于不可分割的货物,承运人可以保留所有货物,即使承运人已经获得了大部分运费、储存费和其他运输费用。
3.本条还规定,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句话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当事人约定承运人不能留置货物,即使运费、仓储费等运输费用在合同中未付清的,承运人不能留置货物。二是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提供适当担保的,承运人不得留置货物。
《民法典》
八百三十六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支付运费、储存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实施留置权的范围
担保法规定,债务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而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留置权必须由法律规定产生,不符合当事人的协议。中国担保法明确规定,只有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的债权人才享有留置权。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海商法规定的船舶留置权。上述三种合同的共同特点是,对象完成一定的工作或履行一定的劳动力,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占有对方的财产,财产占有一方的义务交付一定的钱。当财产被占有行交付一定金额的义务时,一方有权保留另一方的财产。
综上所述,小编整理了行使留置权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承运人在行使留置权时,应注意上述事项。根据法律规定,虽然当事人不允许任意设置留置权,但当事人可以同意排除留置权。如果你在这方面有更多的问题,衡阳律师网www.www.fenxiangshe.cn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