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运人承认货物丢失了怎么办?
1.承运人承认货物丢失的,收货人有权向承运人行使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赋予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除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所列情形外,收货人有权要求承运人在支付应付款项和履行航空货运单所列运输条件后,将货物交付到目的地,并要求承运人交付航空货运单和货物。除另有约定外,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后立即通知收货人。承运人承认货物丢失或者货物自到达之日起七日内未到达的,收货人有权向承运人行使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赋予的权利。
二、航空货物运输的特点是什么?
(1)商品性:
航空运输提供的产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空间位移,其产品形式是改变航空运输对象在空间中的位移,产品单位是公里和吨公里,航空运输产品的商品属性是通过产品用户在航空运输市场的购买来实现的。
(2)服务:
航空运输业属于第三产业,是服务业。
(2)服务:
航空运输业属于第三产业,是一个服务业。它反映了服务的数量,以及服务手段和服务态度。这一属性决定了承运人必须不断扩大运输能力,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产品需求,遵循乘客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则,为产品用户提供安全、方便、舒适、积极的优质服务。
(3)国际性:
航空运输已成为现代社会最重要的交通形式,成为国际政治交流与经济合作的纽带。它不仅包括国际友好合作,还包括激烈的国际竞争。在服务、运费、技术协调、经营管理、法律法规制定实施等方面,都受到国际统一标准和国际航空运输市场的制约。
(4)准军事性:
人类航空活动首先投入军事领域,然后转为民用。掌握现代战争中的空权是实现战争主动地位的重要因素。因此,许多国家在法律上规定,航空运输企业拥有的机组人员和相关人员通常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民用航空作为军事后备力量,可以在战时或紧急情况下按照法定程序征用,服务于军事需要。
(5)资金、技术、风险密集性:
航空运输业是一个是其它运输设备,航空运输业都是一个高投入的行业,价值高,成本高。因此,其运营成本非常高。由于技术要求高于技术要求高,设备运行复杂,各部门相互依赖程度高,其运营过程风险较大。任何国家的政府和组织都没有相应的财力来补贴自己的航空运输企业,比如补贴城市公共交通。因此,航空运输业被认为不是世界各国的社会公益事业,必须以盈利为目标,才能维持其正常运营和发展。
(6)自然垄断:
由于航空运输业投资巨大,资金、技术、风险高度密集,投资回收周期长,对航空运输主体资质有严格限制,市场准入门槛高。此外,由于历史原因,航空运输业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然垄断。 根据上述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承运人承认货物丢失的,收货人有权向承运人行使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赋予的权利。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衡阳律师网www.www.fenxiangshe.cn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