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又称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乘客或货物从起运地运输到约定地点的合同,由乘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条的规定,承运人与旅客签订旅客运输合同后,承担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目的地的义务。因此,承运人应采取各种措施,确保乘客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旅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从法律性质上讲,承运人对旅客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一项严格的责任,即只要旅客在承运人的运输工具上发生伤亡事故,承运人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承运人能够证明旅客伤亡是由不可抗力或旅客自身原因造成的。
对此,《铁路法》、《民用航空法》也作了类似的规定。《铁路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因铁路驾驶事故和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因民用航空器上下民用航空器事件造成人身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旅客人身伤亡完全由旅客自身健康造成,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因是乘客的伤害。所谓伤害,不仅包括乘客身体的伤害,还包括乘客的死亡和衣服的损害。乘客的伤害必须发生在承运人的承运过程中。承运过程一般是指乘客进出检票之间。航空运输是指民用航空器或乘客上下民用航空器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