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运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素是指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条件。行为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但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构成因具体侵权行为而异,与归责原则、法律的特殊规定和侵权责任的形式密不可分。因此,不存在适用于所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理论上,只能阐述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损害后果
客观存在损害后果是确定侵权责任的首要必要条件。所谓损害,是指人身财产的合法权益因人的行为或对象的危险而遭受的不利后果。损害是客观存在的,是侵犯合法民事权益的客观后果;损害是确定的、真实的、可识别的,包括损害的现实风险;损害具有法律补救,即补救的必要性——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和补救的可能性——以一定的形式填补权利人的缺陷。损害包括财产损害、人身损害、人格损害和精神损害。
(二)因果关系
这里提到的因果关系是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即行为是损害的原因,损害是行为的必然结果,需要解决是否建立侵权责任的问题。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多果四种表现形式。至于如何确定行为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大陆法律部门经常使用相当的因果关系,即没有这种行为,虽然没有必要产生这种损害,但这种行为通常足以产生这种损害,因为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这种行为,就不会有这种损害。如果有这种行为,通常不会有这种损害,即没有因果关系。同时,当因果形式是多因一果或多果状态时,在确定因果关系时,也要充分考虑损害的原因,即损害的主要原因、次要原因、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只有这样,才能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和责任。
(三)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包括形式违法和实质性违法。所谓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与法律的明确规定相冲突。所谓实质性违法,是指行为不是正式的,而是实质性的。虽然这种行为不能确定具体的法律规则,但它违反了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
(四)过错
过错作为一般侵权责任的组成部分,是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时的主观条件、心理状态和主观态度。但是,要确定行为人是否有这种心理状态,行为本身就要借助其外在表征。过错的形式分为故意和过过失分为轻过失和重大过失。如果行为人不仅没有遵守法律的高要求,而且人们应该注意的一般标准也没有达到,这是一个重大的过错。
二、侵权归责原则
1.无过错责任原则被称为严格责任原则,即责任不以行为人有过错为要求,即行为人无过错也应承担责任;
2.过错推定原则是指行为人必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推定自己有过错并承担责任。这是一种过错责任,但适用于特殊侵权;
3.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双方无过错,公平分担责任。
承运人的侵权需要满足承运人的主观过错,与过错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行为是违法的,必须有损害后果,使承运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侵权行为应符合无过错责任原则。承运人因某些因素造成一定损害的,承运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