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他答应给我这个设备,现在他又后悔了。你觉得我该怎么办?8月2日,住在海林市的袁先生打电话给记者咨询时非常兴奋。据他说,他和刘先生是大学同学,毕业后自己创业。多年来,他们经常互相做生意。今年4月,袁先生得知刘先生引进了一套先进的生产设备,以扩大业务,于是他和朋友潘先生前来祝贺。
谈话兴隆时,刘先生承诺将淘汰的设备交给袁先生。袁先生很高兴,赶紧感谢老朋友。回来后,袁先生在工厂附近租了另一家工厂,等待刘先生运输生产设备。但近一个月后,袁先生仍然没有看到对方的任何动作,所以他打电话得知刘先生已经把设备免费给了家乡的一个亲戚。为此,袁先生非常生气,他打电话询问是否可以起诉刘先生。
法律分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袁先生和刘先生的关系是什么?袁先生白要设备的理由成立了吗?让我们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刘先生决定将设备赠送给袁先生,袁先生也同意接受,因此他们之间形成了赠与合同关系。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其财产免费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在此,刘先生是赠与人,袁先生是受赠人。
看完案例,你可能会责怪刘先生没有足够的朋友,但这只是从情感的角度来判断。法律规定是什么?通常,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和标准将标的物转让给受赠人。赠与财产需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也就是说,刘先生应该在最近的承诺中雇佣人员,以承诺的方式将被淘汰的设备运送给袁先生。因为这套设备不需要注册,只能运到袁先生的工厂。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问,一旦你说了大话,你不能后悔吗?告诉你:反悔是否有效取决于情况。
撤销赠与合同分为法律和任意两个原因。与本案有关的是,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人在转让赠与财产权利之前,可以根据赠与财产的意义任意撤销赠与合同。换句话说,刘先生有权在将该设备转移给袁先生之前取消赠与合同。但经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合同不得随意撤销。
因此,在本案中,赠与人刘先生有权撤销对袁先生的承诺。这也是为了保护赠与人的理性行为。如果袁先生因刘先生取消赠与合同而遭受损失,袁先生可以要求刘先生承担合同过失责任。或者,如果赠与人刘先生的经济状况突然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赠与合同也可以终止,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赠与合同终止后不追溯既往效力。即赠与人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免费给予受赠人的合同,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转让赠与财产权利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公证赠与合同。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