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吗??
《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在承诺生效时成立。承诺意味着-思表示,所以意味着-思表示效力,即承诺效力发生时。合同是因为要约的承诺而成立的,所以当承诺有效时,就是合同成立的时候。
承诺生效时,合同最大、最常见。但是还有其他方法可以建立合同。传统上有三种形式,一种是谈话要约,另一种是同时表达,第三种是意义实现。有同志认为,谈要约,同时表示属于要约、承诺的特例,是互为要约人,互为承诺人。意义-意义实现缓慢属于承诺的表达方式,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
1.谈话要约。谈话要约是指合同当事人以非直接对话的方式作出订立相同内容合同的要约。如果甲对乙作为订立合同的要约,而乙对甲作为同一内容的要约。此时双方的意-思表示内容完全一致,双方都有合同的意-思表示。而且发出要约的时间几乎是同时的。由于双方意思相同,法律可以推定其必须承诺的结果,因此确定合同已经成立。合同成立后一个要约到达对方当事人时为准。在这种情况下,很难确定谁是要约人,谁是承诺人,所以这种特殊的方式是合同成立的方式之一。
同时表示。同时,它与谈话要约基本相同。谈话要约发生在非直接对话的情况下,也发生在对话的情况下。对话当事人之间没有先后差异,同时向对方要约同一内容的意思。比如买卖双方在条件适合双方意愿时,可以同时同意第三方制定的合同方案。和谈话要约一样,也应该作为建立合同的特殊方式之一。
三、意-意实现。意义意义实现是指根据习惯或事件的性质,不需要承诺通知,或人提前声明承诺不需要通知,如果要求人可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推断要求人有承诺意义的客观事实,则可以相应地建立合同。根据习惯或事件的性质,不需要承诺通知,如预订酒店房间、预订酒店座位等,不需要表示承诺,不承诺需要通知。推断被要约人承诺的客观事实,一般是指被要约人不进行口头或书面承诺,但按照被要约人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如被委托开始处理委托事务发送被要约人购买货物等。
合同成立时,有一种对话要约,第二种是同时表达,第三种是意义-意义实现。如有其他问题,请访问衡阳律师网www.www.fenxiangshe.cn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