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时,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虽然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需要和选择购买租赁物,但出租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卖方签订销售合同,出租人是销售合同的买方。在整个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只享受出租人按要求购买和交付的租赁物的使用收入。即使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可以根据其选择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也必须通过与出租人的租人的协议将其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
租赁不仅是出租人所有权的对象,而且在承租人支付相当大的租金时,租赁也是出租人租金债权的法定抵押担保,具有担保租金的作用,因为出租人对租赁的所有权,可以对抗承租人的其他债权人和财产清算人。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