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的义务是什么
承租人的义务如下:
1.支付租金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根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超过一年的,应当在一年内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
2.以约定的方式使用租赁物
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租赁物。根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确定租赁物的使用方法,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3.妥善保管租赁物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擅自改善和添加其他物品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改善或者增加租赁物。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以上知识是对承租人的义务是什么问题的回答。如果您需要更多的法律帮助,请访问衡阳律师网络www.www.fenxiangshe.cn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