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人的主要义务
1、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有:支付租金的义务;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的义务;瑕疵通知义务;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二、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租赁物。根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确定租赁物的使用方法,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根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超过一年的,应当在一年内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二、承租人的义务是什么?
1.支付租金。
2赁物按约定的方式使用。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租赁物;无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的,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3.妥善保管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履行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损坏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不得擅自改进和增加其他物品。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改善和增加租赁物。
5.通知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一)有必要修理租赁物,防止危害;
(2)其他应当按照诚信原则通知的理由。承租人忽视通知,造成出租人及时救济损害的,承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返还租赁物。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改善和增加其他物品,且不附加装修的,可以要求出租人偿还租赁物增值部分的费用。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去衡阳律师网。www.www.fenxiangshe.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