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人是否有权被强拆?
1.如果房屋在租赁期间被强拆,承租人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如果对补偿有争议,可以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集体所有的土地、组织、个人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
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幼苗的补偿,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保护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房屋和其他房地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条件。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补偿费。
(二)第三百二十七条【用益物权人有权因征用或者征用而获得补偿】用益物权因征用或者征用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如何获得房屋拆迁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的领取流程
1.凭拆迁协议、封房证、户籍簿、身份证、本人或直系亲属代理,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以上原件。
2、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由实施单位报县征收管理部门审核;征收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审核拨付征收补偿。征收补偿直接进入被征收人的个人账户。被征收人交付房屋后,凭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补偿。被征用人可选择提取现金。
拆迁人应当以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的名义将货币补偿存入本市银行,银行应当出具专项存款单。特殊存款单可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兑现现金。拆迁人支付货币补偿和房屋交换差额的时间,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未约定的,应当在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离开原址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房屋交换差价的时间,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未约定的,应当在拆迁人交付房屋时一次性支付。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可以用现金或银行贷款支付房屋交换差价。
拆迁补偿安置纠纷裁定后,被拆迁人不得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拒绝接受补偿的,拆迁人可以向公证机关存款。
根据上述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有权在租赁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对补偿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衡阳律师网www.www.fenxiangshe.cn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