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出售作为租赁标的物的房屋时,承租人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并在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15日内明确表示。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出售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近亲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承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前五日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承租人是什么意思?
承租人,又称承租人。是指在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合同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其主要合同义务为:
1、按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妥善保护租赁财产,按约定用途正当使用;
3.租赁财产应当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及时返还。其主要权利是按约占有和使用租赁财产。租赁财产所有权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转让时,承租人的合同权利对新所有人仍效。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租赁物。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不明确。我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面的按钮或衡阳律师网络www.www.fenxiangshe.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