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租赁目的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改善或者增加租赁物。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因此,承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金。
王女士咨询:
2010年6月,我将昆区的两栋房子出租给李某做员工宿舍,并签订了三年的租赁合同。因为一直在外地工作,最近才知道李擅自把两个房间打开成一个房间,重新装修成办公室。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租赁目的,作为房主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律师解答:
未经您同意,承租人李某改变了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侵犯了房屋所有人的权利,构成违约。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相关协议,则按协议处理;如果没有协议,你可以要求李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并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改善或者增加租赁物。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3.《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除改造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用户的合法权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损坏承租房屋和设施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理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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