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提前终止合同怎么办?
承租人与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的,承租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通常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以下情况下,承租人享有法定终止权,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承租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租赁房屋损坏损失,通常是指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或事故。
2.如果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即使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比如租房是危房,随时可能倒塌。
3.出租人就同一房屋签订几份有效的租赁合同,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4.房屋租赁合同中有以下三种情形
①租赁房屋依法查封的
②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存在争议
③租赁房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对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导致房屋不能使用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承租人因不能归咎于承租人的部分或者全部损坏或者损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部分或者全部损坏或者损失的,承租人可以终止合同。
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害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规定
承租人知道租赁物质量不合格,仍可随时终止合同。
《城市房屋租赁合同解释》
第六条出租人就同一房屋签订多份租赁合同,承租人主张履行合同,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先成立。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要求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租赁房屋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使用的,承租人要求终止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
(一)依法查封租赁房屋的;
(二)租赁房屋所有权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对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
这里小边提醒您,承租人因特殊原因终止租赁合同,不需要给出租人补偿,在某些情况下,承租人因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给出租人适当的补偿。
这里小边提醒您,承租人因特殊原因终止租赁合同,不需要给出租人赔偿,在某些情况下,承租人因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给出租人适当的赔偿。在了解上述情况后,当出租人突然要求终止合同时,承租人也可以依法保护其权益,并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给予赔偿。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访问衡阳律师网www.www.fenxiangshe.cn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