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如何行使购买权?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方购买租赁房屋的权利。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设定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本质上是一种可以对抗物权变更的债权。因此,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不限于出租人出售出租房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必须有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否则承租人将无法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如果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承租人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
其次,承租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在出售前已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必须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决定拍卖房地产并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三,承租人只能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的购房条件与第三人的购房条件相同,承租人在房价、支付方式等方面都不会以优于第三人的购房条件购房。
相关知识: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向特殊主体转让租赁房屋时,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城市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无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按照《民通意见》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共有人和承租人分别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优先。原共有人与承租人分别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原共有人优先购买。
(2)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近亲,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和孙子女。
以上是对购买权的介绍,是承租人法律规定的重要权利。但是,在形使时,需要明确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合法形使权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这也是我们在实践中需要了解更多的内容。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衡阳律师网www.www.fenxiangshe.cn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