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人侵占拆迁利益怎么办?
处理法院投诉。拆迁利益属于家庭财产。如果要分配处罚,必须由所有家庭成员签字确认。这种分配是有效的。承租人单方面处分拆迁利益的,可以撤销其法律行为,除非其他当事人同意。
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前,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房屋承租人是拆迁过程中具有独立资格的主体,承租人可以要求拆迁主体支付拆迁补贴、生产停业损失等。如果拆迁人在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过程中节省了这部分资金,承租人直接向其主张权利是可行的。但《条例》实施后,并没有明确规定承租人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地位以及依法应取得哪些补偿?根据《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方式和金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达成的协议。
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说,拆迁人在不与承租人协商的情况下,直接与房屋所有人签订赔偿协议,并向其支付赔偿金。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争议是基于双方的租赁关系。租赁期间,由于租赁标的物被拆除,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导致租赁标的物内的增加、设备设施、生产经营等因拆迁造成的损失。因此,本质仍然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纠纷的主要内容是停产停业损失的分配。
在日常生活中,一线大城市90%的人房生活。国家建设一般从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建设。很多人会租房拆迁,但拆迁房屋的承租人需要配合拆迁。如果给承租人带来损益,出租人需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