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应当恢复原状,给定作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符合约定的,承包人应当在工作中以原材料完成工作,不得擅自更换原材料。因此,如果工作结果不符合约定的质量,定作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修理、更换、减少报酬或终止合同,造成定作人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应当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合理的损失。承包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材料浪费的,承包人应当赔偿。如果材料短缺,承包人应负责弥补。承包人完成成后,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剩余的,承包人应当返还定作人。在维修合同中,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维修损坏的部件,并保持其他部件的完整性,不得更换不需要维修的部件。如果承包商将损坏的进口相机交给承包商进行维修,经检查,承包商发现齿轮磨损,承包商应更换磨损的齿轮而不是劣质齿轮,更换其余齿轮。承包人更换应修理以外的零件时,应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