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承诺在约定约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方的承诺是否有效?
1.承诺未在约定期限内到达的,要约方的承诺无效。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如果承诺通知超过要约规定的期限或合理时间,则为逾期承诺。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立即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形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未确定承诺期限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达到承诺: 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立即作出承诺; 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达成承诺。
承诺到达时合同是成立还是生效
合同在承诺生效时成立,因此承诺生效的时间对当事人极为重要。与要约生效时间的规则一样,承诺生效时间的规则可以分为到达主义和发信主义。
2.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按照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时生效。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视为到达时间。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去衡阳律师网。www.www.fenxiangshe.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