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承租人不想租房,他能解除租赁合同吗?
承租人不想租房的,与出租人协商后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也可以单方面解除,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终止】当事人可以协商终止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终止合同的原因。解除合同的原因发生时,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二)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催告;
(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以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二、租客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如何赔偿
1、应判断承租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原因。如果租赁部分或全部损坏或损失,承租人可以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出租人。
2、可以分析租赁合同是否有明确的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承租人也可以随时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
3.承租人违反合同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当然,建议承租人在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尽量与出租人协商解决。通常,他们可以提前一个月终止合同或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以平衡双方的损失。
根据上述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不想继续租赁的,可以在与出租人协商后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根据上述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不想继续租赁的,可以在与出租人协商后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人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衡阳律师网www.www.fenxiangshe.cn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