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用。一般以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单据为凭证。
2.因病误工减少收入。误工减少的收入,主要是指受害人本人因受伤不能参加工作而导致实际收入减少。误工收入标准以误工天数和受伤旅客平均收入为计算标准。
3.残疾乘客的生活津贴。承运人应当按照伤害程度赔偿伤残旅客的生活津贴。生活补贴的标准应根据不同地方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应根据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基数和残疾乘客的具体情况确定。
4、丧葬费。旅客死亡的,承运人应当赔偿各种合法费用。
5.死亡旅客生前必须支付的生活费。在确定此类费用时,应有必要的文件证明,如与死者有扶养关系的证明。
6.其他必要费用。处理伤亡造成的各种交通费用,还应赔偿家属护理患者的护理费用和受伤旅客的营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