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的职责:民主法治进程中的中流砥柱》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在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发展中承担着至关重要的职责。
人大的首要职责是立法。通过广泛调研、征求民意、专家论证等多道程序,制定符合国家发展需求、保障人民权益的法律法规。从宪法到各类部门法,人大所立之法构建起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框架,为国家治理、社会秩序维护、公民权利保障提供坚实的依据。例如在制定《民法典》过程中,人大代表深入群众收集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各种问题,经过多次审议修订,这部法典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人大立法保障人民民事权利的伟大成果。
人大还有监督职能。它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监察委员会有效开展监察工作、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人大通过听取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等多种监督方式,促使各机关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比如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人大严格审查资金流向和使用效益,防止财政资金的浪费和滥用,保证公共资源合理分配。
人大也是民意的汇聚之所。人大代表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他们把人民群众的诉求、愿望带到人大会议上。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改善民生等议题上积极发声,像在脱贫攻坚时期,人大代表将贫困地区人民对发展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等迫切需求反映出来,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助力脱贫事业的全面胜利。人大以其特有的职能,成为推动民主法治不断发展、保障人民幸福生活的核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