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强拆涉罪
作为公民的居住用房或商业用房,不仅自身价值较高而且还承担着多重社会属性,居者有其屋是社会稳定的有利保障。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的确是属于暴力拆迁这种情况的话,那么居民们完全可以直接收集证据,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对方的这种行为有可能是属于政府操作,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