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暴力取证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暴力取证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证人。所谓证人,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暴力取证罪如何处罚
1.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所谓暴力,既包括捆绑悬吊、鞭抽棒打、电击水灌、火烧水烫等直接伤害证人人身使其遭受痛苦而被迫作证的肉刑,亦包括采取长时间罚站、不准睡觉、冻饿、曝晒等折磨证人身体、限制证人人身自由而迫其作证的变相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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