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谁为你担保
姚丽颖
首起纠纷有惊无险
近日,本市首起按揭合同纠纷案一审审结。贷款人与开发商
共同偿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27万余美元,合人民币230万元。
1996年7月,贷款人张某为购买价值47万余美元的外销公寓,
与建行前门支行签订为期5年的按揭贷款合同,贷款额为23.7万
美元,按季度分20期还清。
同时开发商对此笔贷款承担担保责任。
但张某因“资金周转不灵”,直至今年6月只支付贷款利息1万美
元,此前开发商以保证人的身份代为偿还了利息9千余美元。银行
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将张某及开发商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定,开发商因欠缴土地出让金未取得合法产权,
也未到房地产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以抵押不能成立,但该
项按揭贷款合同合法有效,因而张某与开发商作为产生纠纷的主
要责任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责任逾期给付按中国
人民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处理。
首例按揭纠纷可以说银行只是“虚惊一场”,但种种迹象表
明,随着个人住房贷款总量的扩大、时间的推移,各种拖欠贷款
的行为会越来越多地出现,到时候出现“意外”恐怕在所难免。
欠债不还谁来承担
欠债还钱自是天经地义,但按揭贷款的期限许多在十年以上,
在此期间贷款人很可能因为经济收入发生变化而无力还款,那么
银行将如何处理?在此案发生之前,记者曾就银行如何规避风险
作了一番调查。
目前银行采取的措施是谨慎调查、转嫁风险。由于没有一套
完善的个人信用调查制度,考证当事人过去是否有不良记录自然
无从谈起,自然要贷款人自己提供足够的收入证明证实自己的还
款能力,银行除了严把贷款条件外,有的银行还要求贷款人投保
个人信用保险,并交纳不菲的保险费用,这样保险公司出于自身
利益又会进行更苛刻的调查。此外,根据贷款协议,如果贷款人
逾期三个月不还款,银行可以对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对于期房
或数额较大的现房,银行则一般与开发商签有回购协议,由开发
商负责全额偿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开发商全程全额担保的办法。